投書:原來活摘器官曾發生在我身邊

2010020910:00

小企鵝再次呼籲,不要去中國大陸換器官
延長的生命是用無辜的生命換來的

投書:原來活摘器官曾發生在我身邊
作者﹕瀋陽法輪功學員

【大紀元2月9日訊】我也是瀋陽人,是法輪功學員,現在加拿大居住,2002年我也曾經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裏,「投書﹕瀋陽人親歷中共活摘器官之前一幕http://www.epochtimes.com/b5/9/12/28/n2767983.htm」文章中提到的看守所女警蔣爽和徐豔我都認識,蔣爽是監室管教,徐豔是大隊長,專門管所有女監的女警和在押人員。2002年7、8月份左右,瀋陽市看守所對全所在押人員全部進行一次抽血檢查。(法輪功人員和刑事犯人員都包括)事後任何人都沒拿到檢查結果,也沒告訴結果如何。

在這之後大約9、 10月份,是秋天,因為天已轉涼了。有一天晚上晚飯後8、9點鐘,大家都吃完飯了,監室也都收拾好了。女監區大隊長徐豔讓各監室管教向各監室收集多餘的飯盆和被褥,說是新進來一批人,大概二、三十人,還沒吃飯呢,監室內的犯人頭問管教是不是法輪功(因為只有法輪功才會一抓抓一大批人),管教不讓問,不說是也不說不是,很神秘的表情。後來這些人沒有分到各監室,說是送到二樓高間了(高間就是那些有錢的老闆或高級官員犯了罪後,多花錢,住單間,伙食單點單做,在看守所裏享受特殊待遇)。飯盆不一會又還回來了,說是不用了。

當時02年時瀋陽市看守所還在蘇家屯區,女監一共15個監室,一般抓到的法輪功人員都要分到各監室分開關押,不讓在一起,但法輪功人多時,15個監室分不開,所以有時每個房間至少有二、三個法輪功會分到一個監室,如果是其他刑事犯,是同案犯的也要分開監室關押,所以當時大家想,管教不讓問,等這二、三十人分下來,早晚我們也能知道這些人是怎麼回事。但是這些人後來就不知去向了,好像當天晚上就又轉走了,這批人是天黑關進看守所的,又是天不亮就送走的。因為第二天所裏已經沒有這批人的蹤跡了。女警們也守口如瓶,從來不再提這批人的事。

還有一天也是晚上,具體日期記不清了,好像也是秋天,監室門打開,推進來一個人,是個年輕女子,看年齡大約20多歲,她光著腳,沒穿鞋(進看守所裏都不讓穿自己的鞋,但臨時會借給一雙拖鞋,等自己有錢再買一雙拖鞋,沒錢就撿別人扔下的穿),管教讓她站在門口別動,然後非常嚴厲的對監室裏所有人說:「誰也不許問她的案情」。當時的管教名字叫趙敏,管教沒鎖門,門開一條縫,轉身走了。當時監室裏有人小聲說:「是法輪功吧」,因為犯人在裏面關押久了,一般都能看出來法輪功和其他人不一樣,一般犯人剛進來都很緊張、害怕,甚至有點低聲下氣。法輪功一般都是表情很平靜、很坦然,不低頭。

這個年輕女子站在門口,也不說話,監室裏很安靜,她手裏只拿著一支空飲料瓶,其他什麼也沒有,我想問她是不是法輪功,但這時女管教趙敏回來了,把她叫出去了,前後不到5分鐘,好像也就3分鐘時間,叫走以後再也沒回來,大家都非常奇怪,為什麼只讓她在門口站3分鐘就沒影了,又不讓問案情,我很後悔沒抓緊問她是不是法輪功,因為我也沒想到會這麼快就又叫走了。

這些經歷,我出獄後看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導後,我明白了,我想我關押期間原來活摘器官的事情就發生在我身邊。(我出獄後瀋陽市看守所已搬遷新址)

看了這個瀋陽人的投書,感到那個女孩也是很悲哀,那不叫自願捐獻,那是被威逼的,也是搶劫,搶劫別人的器官,那女孩沒有選擇,被搶了,還要你同意是自願被搶的。結果也不會得到善待的,那是騙人的鬼話,善待你也就不活摘你了。

建議所有被邪惡綁架和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世人,關在哪裡都要公開自己的身份和曝光邪惡的罪行,我與當時和我同時期關押在看守所裏倖存的那些法輪功學員們就是這樣做的,無論是在被抓時,還是被關押期間、被投監時、被轉換關押場所時,每到一地都喊「法輪大法好」,每到一地都公開自己是法輪功學員的身份,按邪惡們的話說是:鬧的太歡了,太出名了,所以想活摘也有所顧忌,事情會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