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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幾下滑鼠,救人一命
張軼淵的母親李耀華6月4日在上海市淮海路家中,
被半夜突然闖入的上海市徐彙區610辦公室和田林派出所公安強行帶走並非法拘留
給馬英九總統的一封公開信
請您協助救援我的媽媽和妹妹,讓她們獲得自由
【大紀元7月23日訊】我叫張軼淵,今年三十六歲,出生於上海,十歲後和我外公李善楨搬至台灣定居,我父母和唯一的妹妹因為當時法令的限制沒能一起搬,留在上海。我目前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牙醫學院教書。我和我太太盧臆暄都是台灣人,我們都以能在自由民主的國土——台灣長大為傲。
1999年,中國政府宣稱法輪功妨礙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法輪功為非法組織,決定予以取締。自中共1999年打壓已來,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迫害致死的超過3,2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這些都是有憑有據的案例數據,沒有記錄的迫害人數遠不止這些。
就在2009年6月4日 “六四天安門事件” 20週年,當日半夜,上海徐匯區公安分局六一零辦公室的國保和田林新村派出所的數名警員,在無拘捕狀的情況下,強行闖入我父母的住家,非法拘捕我母親李燿華女士和妹妹張軼博小姐。我爸爸張建功當時上夜班不在家,等早上回到家中,發現家裡被翻的亂七八糟、有關法輪功的書籍、CD、個人電腦全部被強行搜走。事發二週後,我爸爸才接到田林派出所警員孔榮輝打來電話,通知我媽媽和妹妹因為法輪功的關係被抓捕。此舉,已違反中國公安機關適用刑事羈押期限規定中,第一章的第十一條:"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將拘留或者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拘留或者逮捕人的家屬或者所在單位"。
我母親李燿華女士,今年63歲,是居住在上海的香港居民。家住上海市盧灣區淮海中路,曾經在上海市號碼機廠工作,是左鄰右舍公認的好人。她年輕時體弱多病,脊椎骨先天性呈S型,經常痛疼,病情嚴重時會下肢局部癱瘓,不能行走。1996年修練法輪功不久後,全身病痛全部消失了。由於切身體會法輪功的超常與神奇,她一直堅持修練。
我妹妹張軼博,碩士畢業,今年29歲。在上海西門子通信公司擔任財務經理,受公司老闆的重用。但她自小單薄瘦弱,患有胃病,一直無法根治改善。後來,看到母親修練後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她驚嘆於法輪功的神奇,也開始學法練功。自此之後,她的健康情況馬上改善,個性上也變得比較寛厚。與同事和下屬間的相處變得比以前融洽。
張軼淵的妹妹張軼博6月4日在上海市淮海路家中,
被半夜突然闖入的上海市徐彙區610辦公室和田林派出所公安強行帶走並非法拘留
我媽媽和妹妹被上海公安當局非法關押拘留至今已49天,她們目前仍被拘留在上海徐匯區看守所,徐匯公安當局不準她們和家人見面,我爸爸和外公根本無從得知她們在看守所中的情況,抓走他們的公安態度十分強硬,我爸爸家中電話也被監聽。目前案子仍在徐匯區公安國保處待審。據悉,原因是我母親李燿華、妹妹張軼博不願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自1999年中國政府打壓法輪功以來,每當所謂的敏感日,我父母居住的上海盧灣區的片警不是打電話,就是上門來騷擾他們的正常生活,並且在弄堂裏唆使一些不明真相的鄰居、小區居民充當幫手來監視我的家人,這哪裏還有人身自由,更不用提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了。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我媽媽又遭到監控迫害,每天守在家門的片警都要了解她的去向,可笑的是出門買菜也要受到盤問,使一家人無法正常生活,這段時間也維持了1~2個月。
我外公李善楨,今年己91歲高齡,三年前從臺灣搬回大陸居住,落葉歸根,原是指望由我媽媽來照顧晚年生活的。在媽媽和妹妹被非法拘捕後,於2009年7月1日,按照中國正常法律程序,為我媽媽李耀華申請取保候審,理由是我媽媽患有脊椎S型畸形,醫生叮囑提重物不得超過3-5公斤,不能久坐、久立等,此病後果會導致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上海徐匯公安分局國保人員無視一位91歲高齡的臺灣老人的疾苦,為營救女兒和外孫女四處奔走尋求協助,對我外公提出的合理申請在法定時間內不給答復,並且也沒有讓我媽媽拍X光片檢查,以證實其我外公申請取保候審的理由,於7月15日無理拒絕一個公民的正當要求,使我媽媽李耀華本人和外公的合法權益再次受到侵害。
自媽媽和妹妹出事後,我和我太太曾數次打電話給上海徐匯區當地警員和拘留所,但每次都遭到推托塘塞或被直接掛斷電話。目前,49天過去了,家人從未見她們一面,做為兒子和媳婦,我們感到十分擔憂,我和太太日夜掛念她們。我們也請過中國的律師協助,上海市有二千三百萬的人口,竟然無一律師願意幫我媽媽和妹妹辯護,據悉上海律師協會口頭公告,若有在上海註冊的律師幫法輪功學員辯護,他們的律師執照就會被強迫吊銷。六月底,我們透過協助,找到北京維權律師韓志廣先生和張傳利先生替我媽媽和妹妹辯護,但是他們表示,目前案子仍在公安偵查羈押階段,他們能做的很有限。在7月20日,韓志廣律師依法向徐匯公安分局申請會見在居留所中的媽媽,也遭到當局拒絕。
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向台灣政府當局請求救援,請馬英九總統致信中國總理胡錦濤先生及上海市市長韓正先生,要求中國當局立刻釋放我的家人。希望馬英九總統和台灣民眾伸出援手,幫助我媽媽和妹妹早日獲得釋放,恢復自由。
張軼淵
盧臆暄
2009年7月23日
連絡資料:
連絡人:張軼淵 和 盧臆暄
Email:[email protected]
營救我家人的網站網址: www.dearmother.info
美國通訊地址: 2103 Voorhees Ave #1, Redondo Beach, CA 90278, USA
美國通訊電話: +1-310-542-7630 (住家) ; +1-310-650-8681 (手機)